結構補強原則
結構補強原則
一、補強處理盡可能不改變構件外觀,不改變原設計荷載條件,不減少結構層凈高和使用面積,不增大結構原設計配筋量。
二、補強材料有較好的抗老化、環保、防火性能,有較好的工程適用性。
三、補強處理范圍僅限于結構混凝土設計強度C30、實測強度C25的墻肢部位,梁板結構不用進行處理。
四、所選補強方法有利于方便施工、縮短工期,降低成本,有利于減少對社會的不利影響。補強方案選擇 傳統的加固方法包括加大截面法、外包鋼法、預應力法、改變傳力途徑法等,其中,加大截面法不符合本工程中的補強原則;外包鋼法,主要用于加固鋼筋混凝土柱、梁、桁架弦、腹桿等,并且加固費用較高,需采用類似鋼結構的防護措施;另外兩種方法結構處理復雜,不適合于該工程的加固。 成興加固的方法有粘鋼法、碳纖維布加固法、等。粘鋼法加固后對原結構外觀和原有凈空無顯著影響,但加固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膠粘工藝與操作水平,適用于承受靜力作用且處于正常濕度環境中的受彎或受拉構件的加固;碳纖維布加固法,其強度高,脆性破壞的危險性大,另外受變形協調原理制約,碳纖維的變形須與構件內的原有的鋼筋變形協調,因而其強度高的特性并不能得到充分的發揮。